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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兴第三方追债 持卡人疑隐私外泄
江苏消费网 (2010-04-12)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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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方替银行追回信用卡欠款正在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算不算泄露个人隐私?第三方有没有权追缴?

“招聘催收员(电话沟通)10名,外勤催收10名,要求大专学历,高业绩奖金,上不封顶……”4月6日,一则由某“信用卡服务公司”打出的招聘广告,让银行信用卡第三方催收这一业务类型浮出了水面,同时,也让部分持卡人对银行信用管理的安全性产生了担忧。

A、第三方追债浮出水面

“我们是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公司,专门为银行进行信用卡逾期提醒和催收业务。”6日,正在招聘员工的信用卡服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介绍,随着银行信用卡发卡数量的增多,逾期不还的现象也较多,银行又没有太多人力和精力进行催缴,因此也就给第三方留出“商机”。

记者从业内获悉,由第三方替银行追回信用卡欠款正在成为一种“流行”趋势。沈阳融联信用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玉国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五家银行和他们公司合作,业务范围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出现信用卡逾期欠款,银行联系不上的客户,公司会替银行找到;二是银行多次提醒仍未正常还款的客户,公司替银行催缴。

“目前沈阳从事该项业务的正规公司超过10家。”王玉国告诉记者,而记者从银行方面获悉,该类公司的规模达到20家左右,且多冠名为信用卡服务公司。一些规模大的公司员工人数过百,在多地设立了办事处,这也就意味着即使信用卡客户欠款后离开沈阳,也逃不过信用卡服务公司的催缴。

“之所以将信用卡欠款催缴业务外包,主要是第三方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与欠款客户打持久战,因此回款率更高一些。”沈阳某银行信用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

B、讨欠款主打心理战术

那么第三方机构是怎样替银行讨回欠款的呢?王玉国表示,银行将客户信息提供给公司后,工作人员通过上门拜访和电话沟通的方式,做欠款人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而且精通相关法律法规,会明确告诉欠款人如果继续拖欠,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认定为“恶意透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一位从事信用卡欠款催缴业务的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除了说服教育外,干这个活儿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并且懂得运用心理战术,要不厌其烦,“其实赚的就是辛苦钱”。

记者采访中获悉,由于信用卡催缴公司和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回款直接挂钩,为了避免催缴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催缴公司会给每个人配备录音设备,资料留存待查。某商业银行信用卡部主任潘红梅表示,银行对第三方机构的考核还是非常严格的,银行方面一旦接到客户的投诉,就不会再与该公司续约。

C、持卡人质疑隐私外泄

虽然现实中的第三方机构在催缴信用卡欠款时,并不像电影情节那样暴力,但银行将逾期欠款客户信息转交给第三方的做法,还是让部分信用卡客户不能认同。因一次资金周转失灵没有及时还上信用卡欠款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曾被一家信用卡服务公司追过债,让他郁闷的是,追债电话多次打到了妻子所在的单位,“我在办理信用卡时,向银行提供了个人信息,银行却将我的信息交给了第三方,我觉得这个做法不太合理,我的个人隐私有外泄之嫌。”此外,第三方机构是否具备信用卡欠款的追缴资格也是信用卡客户关心的问题,因为目前工商注册目录中并没有追讨债务这项业务的资质。

有此一说

对于这些疑问,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亚超认为,信用卡用户透支后,银行与用户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有权委托他人要求用户还款,只要在委托他人行使这种权利时,银行进行了书面授权并要求他人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收即可。

不过,根据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应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这也就是说,如果因为银行将持卡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机构而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或在催缴欠款过程中出现了不妥当的方式,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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