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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贴士

旅游团购需警惕“零负团费”
江苏消费网 (2011-07-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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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来,“团购”活动因其低价、便捷而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青睐,而与之相伴相生的各种陷阱也纷至沓来。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昨日发出警示,提醒旅游者在选择团购券时警惕“零负团费”,不要贪小失大。

    近期,某团购网站发布了一条关于旅游的团购信息: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质双人游贵宾券+1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承办单位:××旅行社。经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调查,××旅行社从未印制并授权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此旅游产品抵用券,该网站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涉嫌“零负团费”。

    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游客提出警示:旅游是特许经营,经营相应的旅游业务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应多方了解旅行社的资质及其是否有相应的旅游产品,以确保该产品的真实性。在选择团购券时需警惕“零负团费”。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以防贪小失大。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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