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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查

未经本人允许,车辆贷款能办吗?
江苏消费网 (2022-10-24) 来源:浙江天台县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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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简介】

  2022年4月5日,曹女士在赤城街道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仔细比对之后,预定了东风启程汽车,当时交付5000元定金,但期间该汽车销售公司并没有给予合同,且未经其本人同意签字、人脸识别就为其办理了车辆贷款6万元,曹女士对此表示不认可,她要求汽车销售公司退还定金,以及取消车辆贷款,但遭到拒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故曹女士向天台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结果】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曹女士以及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经了解,购车付定金时工作人员并没有给予正式合同,也未告知曹女士为其办理车辆贷款,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办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工作人员反复沟通,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汽车销售公司退还曹女士63200元,该纠纷终结。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本案中,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允许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为其办理车辆贷款,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经营者没有给予消费者正式的购车合同,只是做了口头协议,没有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缺乏法律保障,极易引发争议。根据以上案例,消费者在买车辆时应注意购车合同看仔细,维权意识要提高。

编辑: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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