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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双轨制6月1日起取消
江苏消费网 (2010-06-1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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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已经延续近30年的天然气价格双轨制自6月1日起取消。5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上述消息,同时发出通知,从6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30元和220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对天然气实行计划内、计划外两种价格,允许计划外气量高价销售。2005年,国家曾考虑取消天然气价格双轨制,但鉴于当时计划内、外气价差距较大,一步取消存在困难,在当年推出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时,将计划内气量和部分计划外气量统一归并为一档气,其余为二档气,实行不同的价格。归并后,一档气量占全部气量的85%以上。此次国家决定对仍然存在一档、二档气价的大港、辽河、中原3个油气田价格进行并轨,彻底取消价格双轨制,以进一步简化价格管理。并轨后,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允许的浮动幅度统一确定为上浮10%、下浮不限,即允许供需双方在不超过出厂基准价格上浮10%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赋予供需双方更大的定价自主权。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不仅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在能源市场供应比较宽松的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企业可以更多地让利于消费者。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调查数据,全国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炊事用气约为20立方米。如果按照城市燃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相应提高0.23元测算,影响城市居民每户每月增支4.6元左右。国家发改委已经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对于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听证,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该通知还要求,各地原则上按照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车用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普遍不到汽油零售价格的一半,二者比价关系严重扭曲。以1.6升排量车为例,百公里耗油8升左右,耗气8立方米左右,按全国93号汽油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升6.5元、车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9元估算,百公里用油支出52元左右,用气支出仅为23元左右。为合理配置油气资源,引导车用天然气适度消费,此次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比价作出了上述调整。

  通知要求,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要妥善处理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运营成本增支的影响。已经建立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地方,可适当疏导出租车运价;没有建立联动机制的地方,可以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影响。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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