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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孕妇坠楼续:诊疗活动合规 涉事医院两人停职
江苏消费网 (2017-09-11)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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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马广浩)今天(9月11日)上午,记者从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榆林市卫计局已于9月10日晚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并责成医院即刻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8月31日,绥德孕妇马茸茸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待产期间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榆林市委、市政府和陕西省卫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孕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初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于9月7日晚对外公布了孕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回应了社会和网络媒体的关切。随即,榆林市卫计、公安部门又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坠楼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认为医院产房结构及其防护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和消防要求,医院对孕妇的检查结果符合自然分娩规律指征,并履行了常规告知、家属签字同意选择自然分娩的相关手续,医院急诊科在孕妇坠楼后的抢救措施符合诊疗规范。

  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次孕妇坠楼事件,主观上反映出医院对孕妇的人文关怀和周到服务不够,另一方面客观上也反映出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主要有:一是未能落实紧急情况下人员调配制度,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紧急情况下工作需要;二是监护存在漏洞,医护人员对孕妇观察不够细致,病程记录不够完整,对孕妇的整体评估不够全面,与患者沟通交流不够;三是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门禁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和孕妇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为了强化医院管理,9月10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已决定对榆林一院绥德院区主要负责人和妇产科主任停职,责成医院即刻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同时,榆林市将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坠楼事件的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对坠亡事件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8月31日20时左右,在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一名孕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因伤势过重,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身亡。据媒体报道,榆林市第一医院发表声明称是因为家属多次拒绝实施剖腹产,最终导致产妇难忍疼痛、情绪失控跳楼。孕妇的丈夫延先生则否认了院方的说法,称家属曾先后两次同意实施剖腹产,但医院回说“快要生了,不用剖腹产”。

  时间轴:

  8月31日18时05分11秒产妇第一次自行走出分娩中心

  18时09分14秒产妇第一次下跪

  18时16分15秒产妇第二次下跪

  19时20分37秒产妇第二次自行走出分娩中心后与家属交谈

  19时25分50秒产妇在医务人员陪同下回到分娩中心

  20时许产妇最后一次走出待产室进入对面的备用手术室坠楼身亡,事发后,绥德县公安局也赶到现场,经勘察初步排除他杀。

  9月1日上午,医院成立院内调查组,要求相关当事人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抚家属情绪、了解诉求。

  9月3日,作为主要涉事方的医院首次发表“说明”,认定孕妇是自杀,并且推断“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同时表明是“家属不愿意接受剖宫产”。

  9月2日上午,医院与患者家属进行座谈,解答患者家属对患者跳楼的原因与诊疗过程的疑问。

  9月3日上午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的初步调查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9月6日凌晨1时许,医院官方微博再度发文回应产妇,公布了监控截图,显示产妇两次下跪要求剖腹产,均遭到拒绝。随后,家属方告诉发声称,监控画面中并未记录声音,“下跪”画面系因产妇疼痛难忍下蹲,并称产妇数次要求剖宫产,其丈夫都答应了。

  9月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调查称,榆林市专家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一致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该产妇死亡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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