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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84家餐饮单位承诺拒绝霸王条款
江苏消费网 (2014-05-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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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州讯(杨锋 彭晓芬 记者张文章)5月15日上午,在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广场,唐城御宴(福建)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接过了福建省宁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的“倡导科学文明消费模式拒绝餐饮霸王条款示范单位”牌匾,向社会承诺:反对霸王条款,不收服务费、开瓶费、包厢费、最低消费等。
  据宁德市消委会负责人介绍,目前宁德市共有84家餐饮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无服务费、无开瓶费、无包厢费、无最低消费。这是该市消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和《消法》等规定的一项新举措。
  今年3月份,宁德市消委会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宁德市部分餐饮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设置最低消费、包厢费、服务费、开瓶费、杂项费等。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月17日,宁德市消委会采取宣传、座谈、劝谕的方式,向全市餐饮单位发出倡议,通过“典型示范——辐射推广——全市普及”的模式,号召各餐饮单位积极加入创建推行科学文明消费模式、拒绝餐饮霸王条款示范单位活动,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向社会公开作出无服务费、无开瓶费、无包厢费、无最低消费等项承诺,为全市餐饮企业做好典型表率,努力形成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反对食品浪费和整个餐饮行业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经过宁德市各县(市、区)消委会审核推荐,共有84家餐饮企业表示愿意成为示范单位,正式对外公开承诺反对霸王条款。这些餐饮单位有的设立在城市中心,有的设立在旅游景区,有的是连锁性大型餐饮企业,有的是集餐饮、娱乐、客房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基本上覆盖了该市餐饮业的不同类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宁德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下阶段还将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情况反馈,并进行定期回访。若发现创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被相关单位立案查处的;发生重大商品和服务质量事故的;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开点名批评、披露,造成较大影响的,宁德市消委会可以撤销该示范单位称号,由所在县(市、区)消委会收回被撤销单位的标志牌匾,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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