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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直销报备“21条”受企业好评
江苏消费网 (2015-08-06)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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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青岛市历来是商家必争之地,从事直销的企业也不例外。7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获悉,全国获批的63家直销企业中,在青岛设立机构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40家之多,该局推出的《直销员业务培训监管指导意见》让直销企业培训会议网上报备及时、简单、省事,深受企业欢迎,也便于工商部门监管。

  以前,不少人不理解直销这种模式,有些人甚至把正常的直销当成传销。自从10年前《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直销这个行业在逐渐被消费者所认知和接受。

  青岛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李涛告诉记者,直销企业经常会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本企业的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对本企业拟招聘的直销员进行考试。该处就根据直销企业的行业特点,从直销企业的培训入手,加强监管,并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制定了符合青岛实际的《青岛市直销企业直销员业务培训监管指导意见》。由于该《意见》共计21条,被业内称为“青岛直销报备21条”。

  记者看到,该《意见》从直销企业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报备方式都做了明确规定。明确规定了在青岛市未获得直销审批许可的直销企业,不得在青岛组织直销员培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培训和考试;直销企业举办的直销员培训以外的超过50人(含50人)以上参加的其他会议,例如公司年会、产品说明会、研讨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参照直销员培训管理。

  让多数直销企业感到满意的是“青岛直销报备21条”中的“直销员培训实施自愿报备管理”。直销企业根据组织培训、会议的内容,事先自愿向工商部门报备培训或其他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形式,培训员或主讲人信息等,工商部门根据直销企业所报备的信息,实施现场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直销企业对直销员培训的合法性、培训秩序和培训场所的安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审批的,应事先获得审批后,方可到工商部门实施报备。报备采取网上报备的形式,具体为直销企业于每月的25日至月末,通过青岛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qdaic.gov.cn),登录直销企业直销员培训业务系统,将下月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直销员培训和其他会议,按照报备要求,予以提交,并在下月5日之前,将上月实际举办的直销员培训和其他会议予以确认反馈。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青岛市工商局积极创新日常监管手段,推出直销企业培训会议网上报备举措,能够指导企业举办培训会等,有助于建立政府指导、企业自律的良好市场环境。

  按照以往会议报备方式,直销企业召开业务会议需要每个月将下个月的会议填写报备表,派人送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如果赶上临时调整还需要多次往返,费时费力。目前青岛市执行网上报备之后,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在红盾网上自助报备,遇到会期调整也可以直接从网上变更,节省了时间、人力和纸张,给企业节省了成本。

  李涛表示,网上报备要求企业培训会议在会前报备的基础上增加会后网上备案,留存会议视频等资料,方便企业将会议实际召开情况及时反馈,真正实现政府指导、企业自律,多方面加强对培训会议的督导管理,提高培训会议的规范性,同时提高会议举办方的资源利用率。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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