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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流量不限量”其实在限量
江苏消费网 (2018-05-1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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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三大通信运营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获悉,因消费者举报三大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湖南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了解,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湖南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陆续推出了“省内流量不限量”“全国流量不限量”“全家流量不限量”等类似套餐服务,除了在营业网点向消费者散发纸质宣传广告外,在机场、高铁站、社区、出租车、电视、网络等场所或媒体都能看到“流量不限量”广告。“流量不限量”广告促销活动受到了“手机控”,尤其是年轻人的热捧,不少消费者增加资费改为各种“流量不限量”套餐服务。

  面对运营商“流量不限量”的承诺,消费者果真可以随心所欲肆意使用吗?一些使用流量较多的消费者慢慢发现,自己的网速突然变得越来越慢,更有甚者到月底就没有流量了。一些细心的消费者在阅读当初办理“流量不限量”套餐业务受理单相关条款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三大运营商对外宣称的“流量不限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限量”,而是另有“隐情”。

  其中,移动公司规定,从套餐生效月起,连续12个月每月可享受省内流量不限量优惠,当月使用流量达到40GB后,上网速率将降至最高1Mbps,限速后当月不可恢复,次月自动恢复。当流量使用达到100GB后,将停止用户当月流量使用功能,次月恢复。

  电信公司规定,当月累计手机上网省内流量达到40GB后,上网速率将实行达量降速,次月自动恢复。

  联通公司则规定,每月前40GB提供4G网速,超过40GB后降速至1Mpbs,次月自动恢复。当月流量达到100GB后,系统将关闭上网功能,此时不可再申请开通手机上网功能,次月自动开通。

  法律人士指出,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第二十八条“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三大运营商推出的“流量不限量”广告涉嫌虚假。

  据悉,湖南岳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举报已介入调查。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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