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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调解

射阳消协成功注册“老沙”商标 维权走向品牌化
江苏消费网 (2017-09-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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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商标局正式批准并核发了射阳县消费者协会申办的“老沙”牌消费维权注册商标。据悉,为消费维权工作申请注册商标在全国消协系统内尚属首例,标志着射阳县消费维权工作开始向品牌建设方面推进。


 

  近年来,射阳消协的消费维权工作,一直坚持品牌导向,以“工匠精神”全力推进消费维权品牌建设。在品牌维权理念的推动下,射阳消协的维权工作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垄断行业的消费侵权问题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维权难题,射阳消协却偏偏喜欢上“啃硬骨头”,在射阳消协的协调下,存在多年的一系列消费侵权行为得到纠正。

  射阳消协监督并推动食盐行业停止强制搭售营养盐行为,使江苏省营养盐价格全部下调,零售价格由原来每袋3.40元调整为每袋2.30元,为全省消费者每年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促使全县供水企业规范经营,并取消了每月最低消费3吨的基数;规范供电行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全县电价一致、分类收费;敦促全县液化气由每瓶120元降低到每瓶100元;促使商业银行停止“VIP插队加塞”、“不找零”、“存单变保单”等侵权行为;督促公交行业取消了公交车收取的每人每次一元的空调费,确保公共汽车往返车票价格一致。

  医疗和教育也是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射阳消协在全国率先介入医患纠纷调解。2015年5月,消费者窦某投诉称,某医院在为他父亲治病时,致其父亲死亡,要求赔偿。射阳消协向院方宣传《消法》第二条规定,院方最终同意接受消协调解,并承担窦某全部医药费11500元和6000元赔偿金。针对射阳县的私立学校在新生录取时,存在录取新生不透明、收费不规范现象,射阳消协主动介入,联合教育、物价、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教育领域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大胆提出新观点,是射阳消协维权工作的一大特色。从受理的一起消费投诉中,射阳消协发现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经常虚标价格,于是依据《价格法》第八条规定,大胆提出“虚标商品价格,当以侵权论处”的观点,该观点被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认可,并被《中国消费者》等众多媒体、杂志刊登转载。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日常消费者投诉渠道已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为了更好地方便消费者投诉,今年4月15日,射阳消协在全国县级消协组织中率先建立了微信投诉平台,利用微信投诉平台调解消费纠纷,快速方便地为消费者维权。

  随着射阳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不断深入,接连攻克众多消费维权难题,射阳消协的知名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秘书长沙银昌竭力提倡打造消费维权品牌,荣获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江苏省最美维权人物。为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的品牌建设,去年6月,射阳消协在全国消协系统内率先申请维权服务商标的注册,即“老沙”牌维权服务商标的申请,国家商标局通过受理、审核、公告等程序,于今年7月21日,由国家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姚志慧 沙群峰 葛绍刚)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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