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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经验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建立高效“诉转案”工作机制
江苏消费网 (2016-03-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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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打造便捷、高效、优质的维权救助平台,在原有的消保维权和12315平台诉转案工作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监12331平台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以职能为根本、以制度为保障、以维权为目的、以执法为手段,探索建立了“诉转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了职责明确、流程规范、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自三局合并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诉转案”56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0万余元,提升了消费维权执法效能。

  “诉转案”工作机制的建立,在改变了以往申(投)诉处理“以调代罚”“以调代处”的同时,有效弥补了行政调解手段的不足,对于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预防消费纠纷的扩大和蔓延,防范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重要意义,也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维权形象。

  为使“诉转案”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办案效能,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诉转案”工作规范(暂行)》,将“诉转案”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加以确立,明确“诉转案”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处理程序和“诉转案”档案案卷要求,确立了一套处理流程。经平台分流后,分流单位按照规范先按正常程序调解处理消费纠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分流时间、办结时效、反馈要求予以明确。同时,建立一类案卷档案。“诉转案”案件处理结束后,按照《调解案件立卷归档规范》要求制作申(投)诉调解案卷,同时将消费者申(投)诉书或投诉记录、身份证明复印件、争议物品的购货凭证、申(投)诉调解书、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没单据收集入档,形成独立的“诉转案”案卷档案。

  此外,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还尝试在法律法规、操作程序、部门衔接、执法联动等各个工作层面构建消费者申(投)诉信息转化为行政处罚案源的管理运行机制,推动“诉转案”工作协调有序开展。一是强化协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消保科、受理中心、基层分局和各办案单位的责任分工与协作领域,明确群体性、跨区域的申(投)诉或重大违法案件的责任,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联动,确保顺畅运行。申(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及各市场所(分局)发现有违法行为线索的,引导和鼓励申(投)诉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证据,并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的区域、规模、性质、社会危害性、紧急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流,上下联动,及时处置。三是强化考核,加大推进力度。将“诉转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局绩效考核系统,制定量化目标,并通过“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年终总评比”的考核通报制度,加大推进力度,激发办理“诉转案”的工作热情,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好局面。(甘泉)

编辑:朱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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