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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雨花工商查处侵犯青奥会标志案
江苏消费网 (2013-05-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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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运匹克运动会将在南京举行,青奥会会徽、吉祥物等标志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焦点,不少商家也借机展开了宣传促销活动,有些商家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擅自搭起了青奥会“顺风车”。

 

    自2008年起,南京市雨花台工商分局就将“严厉打击市场隐形侵权行为,保护青奥知识产权”工作列入日常市场巡查的工作考核之中。近日,雨花台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西善花苑高架桥出口处的一块大型户外广告牌上有“nanjing2014、“YOUTH OLYMPIC GAMES”、“五环”等青奥会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及“大臣厨卫电器”、“地址:板桥红太阳装饰城B10区3幢”等内容。
随即,该局工商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广告是南京大臣厨卫用品有限公司发布的,但该公司无法提供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材料,同时南京青奥组委会也证实未允许其使用奥运标志和青奥标志。
 
    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以商业目的使用“五环”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最终,该局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对当事人罚款2.4万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编辑: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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