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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调解

柴油机“带病工作”伤人 消协调解终获赔偿
江苏消费网 (2010-05-04)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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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才2个多月的柴油机发生故障,飞出的三角带盘导致当事夫妻受伤。在向柴油机经销商更换机器和索赔医疗费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投诉到消协,经过调查处理,最终“带病”柴油机得以更换,当事人获得了赔偿。

    1月14日,王先生在江苏省灌云县一农机门市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柴油机,回家后安装在自家的粮食加工机器上配套使用。3月29日,在用机器加工粮食时,固定柴油机的前后底脚突然发生断裂,由于受力失衡,固定柴油机三角带盘的三根螺丝全部断开,三角带盘随即飞出,并轧伤了王先生和王妻的腿和脚,夫妻俩在医院治疗共花费了800元。

    随后,王先生找到柴油机销售商,要求更换柴油机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1000元。销售商认为王先生和王妻受伤是机器自行安装使用不当,而非质量问题,故不答应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先生来到灌云县消协请求协调解决。

    灌云县消协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了解和勘查得知,王先生是用木头固定的粮食加工机器及柴油机,而实际这些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机械应当用三脚架等固定性较好的材料予以固定,属于自行安装不当;同时,经有关部门鉴定,柴油机质量也存在问题。消协人员分析双方过错,并积极进行调解。最终,经销商为王先生调换另一售价较高的品牌柴油机,两个品牌柴油机的差价600元作为医疗费赔偿给王先生。(孙旭 卫东)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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