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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诉五粮液年报不实至四川高院
江苏消费网 (2009-04-2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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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民诉五粮液年报不实”后续报道

  本报讯 (记者田丛)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四名股民诉五粮液年报不实一事有了进展,昨日,记者从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由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3个月后无回音,既没有立案也没有裁定不予受理,目前,4名原告已经起诉至四川高院,要求认定五粮液年报不实并索赔25万元。

  今年1月9日,股民封某、周某等4人委托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通过特快专递向成都中院邮寄诉状及相关证据。到现在3个多月过去了,成都中院对于此案一直未立案,也没有裁定不予受理。昨日,周爱文律师表示,原告已通过特快专递将本案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回顾

  因买五粮液股票亏损,4位股民向五粮液提起上诉。原告方认为,五粮液2007年年报披露,供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2.50亿元,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73.28亿元,两者差异约9.22亿元,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周爱文表示,通过他和团队对五粮液从2006年至2008年的年报进行分析,五粮液存在3年来少交消费税约19.51亿元的嫌疑。

  五粮液方面曾给周爱文书面答复,称报表经过合法审计,不存在问题。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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