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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试点建设“南京市市场信息化远程信用管理平台”项目的通知
江苏消费网 (2017-11-25) 来源: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阅读: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转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工商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的实时动态监管需要,市工商局于2015年启动“南京市市场信息化远程信用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的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商品溯源、物价、计量器具、消防巡查和消费投诉实施远程监控,并通过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方的日常监管以及群众的社会评价,构建高效合理的诚信经营体系,促进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本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选择一个区的农贸市场做为试点,二期建设将向全市农贸市场推广,三期建设将向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推广。

  经过前期调研和筛选,现选定栖霞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试点。此项试点将涉及多项监管方式的改变,也涉及众多农贸市场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改变,希望你局加大试点工作的组织力度,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并积极争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以使试点工作尽快形成成果。

  附件:南京市市场信息化远程信用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需求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5月6日

  

附件:

  南京市市场信息化远程信用

  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需求

  

  一、建设目标

  本系统建设是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为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变市场监管方式,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的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消费维权实施远程监控,并通过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方的日常监管以及群众的社会评价构建高效、合理的诚信经营体系,促进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本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选择一个区的农贸市场作为试点,二期建设为全市农贸市场,三期建设为全市商品交易市场。

  二、建设内容(需求)

  8+1个应用系统:远程监控系统、信用评级系统、市场端系统、索证索票系统、举报投诉系统、查询统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移动终端系统,加平台中心数据库。

  (一)远程监控系统

  1.市场端:

  由市场开办者建立本市场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市场活动进行监控,留取证据;

  市场开办者负责监控该系统的日常维护;

  视频监控系统要能对市场全景和重点部位进行监控;

  2.工商局端:

  利用VPN设备组建工商部门与商品交易市场的虚拟专用网,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在工商部门和市场管理方的查看调阅,能满足工商部门对单个市场的实时监看和问题抓拍。

  远程监控系统客户端界面友好,可以按照市场内划行归市的类别分类调取、显示监控图像。

  (二)信用评级系统

  评价模型建立;

  评价项数据采集;

  市场开办者诚信评价;

  市场经营户诚信评价(市场管理人员日常巡查打分、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抽查等途经发现问题情况、社会评价三部门构成市场经营户信用等级)

  评价奖惩管理;

  评价模型管理;

  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分级监管。

  (三)市场端系统

  1.对交易市场人、财、物进行管理;

  2.对市场摊位管理(资源数量、租售情况、收租情况、招商进度);

  3.对交易市场依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交易市场对市场经营户的日常检查、服务情况;

  5.能够接收工商部门发来的文件、通知、信息,并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工商部门;

  6.为场内评价信用等级高、大型连锁经营户提供供求信息发布,菜价、菜类品种、手机号码等商品信息,提供消费者网上下单、评价功能。

  (四)索证索票系统

  1.提供通过人工输入、扫描仪和二维码扫描方式向工商部门上传蔬肉产品票证信息,支持图文扫描功能。

  2.工商部门根据市场方上传的票证信息适时在主页面显示各家市场经营户检验检疫情况。

  3.接入市肉蔬追溯系统中,实现相关追溯信息的共享,并对未追溯经营户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举报投诉系统:

  1.消费者通过市场大屏、pc端、移动端输入手机或家庭号码获取验证码方式进行举报投诉,市场负责人手机同时提醒有消费者投诉,市场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处理的自动转入主页面曝光台;

  2.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或政府信箱、12345等途经转来的投诉可以通过后台交给相关市场处理,市场负责人手机同时提醒有工商部门转来投诉,市场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处理的自动转入主页面曝光台;

  3.对不属于市场开办者处理的投诉举报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平台自动转入12315系统受理。

  (六)查询统计系统

  平台支持具有GIS功能的查询统计功能,完成日常信息查询、地图位置查询以及日常数据统计报表、数据分析等功能,重点能查询市场信用情况、经营户证照情况、摊位分布情况、商品价格情况,并能统计全市市场数量、经营户情况(总数及分类数)、交易情况(总数及分类数)、投诉数量等。

  (七)信息发布系统

  全市农贸市场分布图、今日菜价、农药残留检测情况、政策法规、明星商户、特别推荐、消费提醒、管理信息、光荣榜、曝光台、投诉举报、生活知识等。

  (八)移动终端系统

  1.工商部门移动APP,实现远程监看、拍照取证、下达任务、巡查监管、工作量统计等;

  2.交易市场移动APP,实现巡查监管、拍照取证等、处理投诉等;

  3.经营户移动APP,实现信息上报(索证索票、商户基本信息等)、处理投诉等。

  (九)平台中心数据库

  1.汇集商品交易市场基础数据、日常监管数据、交易记录数据、举报投诉数据;

  2.对接12315系统;

  3.对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4.预留药监、质监、商务、农林、发改、经信、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接口。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印发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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