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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南京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消费网 (2017-11-24) 来源: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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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场监管局、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苏工商企信〔2017〕99号)工作部署,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企信〔2017〕192号)以及《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苏工商企信〔2017〕193号)要求,市工商局已将任务下发到各单位,任务名称为 2017年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201708010188)、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检查(20170822019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信息检查(201708220194),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对象为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同时结合公示信息抽查,开展对直销企业、流通领域商品经销商、广告发布单位、商品交易市场、农资经营主体、商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请各单位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本次抽查。

  二、根据省工商局百人千企大走访工作的要求,本次抽查期间,省工商局机关党员干部将随同部分区市场监管局的检查人员一同参与检查并走访企业,请涉及的相关区局按照前期协调会议的要求,积极组织、加强联系、协调落实好此项工作。

  三、本次抽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进行。对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市工商局将安排中介机构与各单位对接,协助核查相关信息,费用由省工商局和市工商局承担。各区登记的企业所需中介协查费用由各区自行承担。

  四、请各单位加大抽查工作的宣传,对抽查工作、大走访活动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及经验、取得的成效等,及时主动报送信息。 11月10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报市局个企处郭星池邮箱。

  五、对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工商局个企处沟通联系,电话:84648760。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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