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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安徽省工商局关于配合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
江苏消费网 (2017-11-23) 来源: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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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配合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办字〔2017〕172号);省国土资源厅也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会同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外办、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合肥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保密局、省文物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配合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清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发挥工商职能,积极配合,维护地图市场秩序。

  二、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国土、网信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围绕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依法履行地图产品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图产品企业底数梳理及“问题地图”核查工作;对未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及时查处并公示。要针对地图市场上违反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市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办案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对把握不准难以认定的地图及产品,及时与当地国土和测绘部门联系认定。

  四、请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送省工商局市场处。

  联系人:沈磊;联系电话:0551—64675189(传真);电子邮箱:924828948@qq.com。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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