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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江苏海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决定书
江苏消费网 (2017-11-16) 来源: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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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706138973542P):

  经查,你单位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09月28日止。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核实。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09月28日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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