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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2012年省工商局车用油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江苏消费网 (2017-11-14) 来源: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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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针对消费者对车用油品申诉、举报不断增多的情况,江苏省工商局2012年度对省内加油站加强了质量监测力度。结果显示:中石化、中石油和社会加油站合格率分别为85.5%、90.5%、63.5%。其中,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主要问题是因为“标志”项目不合格而被法定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其它如色度、闪点、辛烷值、硫含量等技术指标均为合格。需要说明的是:普通柴油强制性标注“普通柴油”以区分于车用柴油,而车用柴油标准GB19147-2009未强制性要求标注“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就技术要求而言,相对于车用柴油存在硫含量高,十六烷值低的情况。因此,标识不清可能导致消费者选择油品失误,影响发动机使用寿命。社会加油站除因“标志”项目不合格而被法定检验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外,还涉及如色度、闪点、辛烷值、硫含量等技术指标。

  江苏省工商局此次发布的监测信息,一方面是充分尊重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是积极授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针对2012年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帮助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进行整改,尤其是建立健全进货把关、索证索票制度。同时,加大对社会加油站的监管力度,为营造江苏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环境而不懈努力。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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